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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内设机构及职能 |
| 索引号 |
JE103-A0300 |
| 发布机构 |
县监察局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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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08-4-29 14:48:50 |
发布日期 |
2008-5-4 |
| 内容概述 |
内设机构及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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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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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射阳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理县纪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议程安排及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县纪委负责同志交办的事项;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及草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人讲话;负责信息调研工作;编写县纪委大事记。 电话:0515-82352274 82365718 (二)监察综合室 承担县政府行政监察职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综合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撰写信息、工作经验等文稿,编写县监察局大事记。 电话:0515-82367860 (三)信访室 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报告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出的问题;依据规定向有关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信访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电话:0515-82353781 (四)纪检监察一室 负责联系、指导分管范围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督查、协查案件;检查乡镇和县直党政机关及县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乡镇和县级机关及县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相关室做好案件分析、统计、月报工作。 电话:0515-82362961 (五)纪检监察二室 负责联系、指导分管范围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督查、协查案件;检查乡镇和县直党政机关及县管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乡镇和县级机关及县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相关室做好案件分析、统计、月报工作。 电话:0515-82362962 (六)案件审理室 审理由县委、县纪委批准查处的违反党纪的案件,报送市委、市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监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报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报送的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备案案件;审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县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检查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案件审理工作。 电话:0515-82357700 (七)宣传教育室 宣传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成果;宣传勤政廉政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新闻媒介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教育;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并负责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为基层提供教育参考资料。 电话:0515-82352046 (八)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执法监察工作。 电话:0515-82353783 (九)党风廉政建设室 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部署建议;拟定有关制度和规定;草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协调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承办市廉政办、县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电话:0515-82352378 (十)纠风室 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电话:0515-823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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