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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机构主要职能 |
| 索引号 |
JE106-A0100-2008-001 |
| 发布机构 |
县农工办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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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08-4-17 |
发布日期 |
2008-4-17 |
| 内容概述 |
县委农工办机构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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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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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政策。按照农村经济的发展目标,抓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重点抓好以农业投入为重点的农业扶持政策,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土地经营政策,以管理集体资产为重点的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以控减农民负担为主的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以抓好各业承包合同结算为主的农村经济分配政策,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为主的农村经济调控激励政策等。 (二)农村发展。围绕农民增收目标,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形式、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牵头负责绿色食品和优质名牌农产品的开发与管理,搞活和促进农产品流通。研究制定农业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 (三)经营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抓好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各业承包合同管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开展农产品成本核算和农村收益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抓好农经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农经队伍素质。 (四)农村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或意见,对农村有关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主要是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以农业资源性资产和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为主的农村改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业宏观调控体系。 (五)调查研究。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搞好农村政策、农村改革和农村经营管理的调查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并督促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掌握全县农村工作动态,及时综合分析汇总农村经济情况和报送农经信息。 (六)综合协调。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农村和农口及涉农部门的综合协调;协助县委提出农村工作的部署意见;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七)服务中心。按县委、县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活动;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综合考核的意见;做好平时和年度的农业、农村和农口的考核考评工作。 (八)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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