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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JE201-B0100-2008-00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编号

射政发[2008]79号

生成日期 2008-5-16 发布日期 2008-6-2
内容概述

为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任务要求,科学安排,落实责任,精心实施,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服务业各项工作目标。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08年全县服务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实现服务业增加值58.1亿元,增长18.1%,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2.9%。
  (二)服务业项目投入16亿元,同比增长30%;实施200万元以上项目105个,其中:亿元项目10个,千万元项目47个,500万元项目18个。
  (三)服务业实现地税入库税金同比增长20%。
  二、考核对象
  各镇区,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驻射各省、市属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各镇区和驻射各省、市属单位:考核服务业增加值、入库税金、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基础管理等5个方面。
  (二)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考核增加值、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基础管理等4个方面。
  四、评分标准
  各镇区和驻射各省、市属单位的考核实行百分制,设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为100分。
  (一)增加值10分。完成计划的得10分;完不成计划的,每欠1个百分点减1分,最多减5分。
   (二)重点项目30分。新增固定资产投入200万元以上,土建工程平均出土1米以上的项目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实际投入量、新开工项目数、竣工项目数3个方面。完成重点项目计划建设任务的得基本分(15分)。实际投入量5分,按照市场价格计算为准,投入最多的得5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新开工项目5分,以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或开工批复为准,项目数最多的得5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竣工项目5分,竣工项目最多的得5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超(欠)重点项目计划1个加(扣)2分。加分不封顶,减分不保底。
   (三)招商引资20分。积极参加市、县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和签约项目的得基本分20分,完不成的扣5分,未组织参加的不得分。签约项目当年开工并实现投入1个200万元项目加2分、500万元项目加3分、1000万元项目加5分、3000万元项目加10分。
  (四)入库税金(地税)基本分30分。评分由基本分、速度分、规模分组成。实现入库税金增幅达平均水平的得1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速度分和规模分均为10分,分别根据指标增幅及增长的绝对量在全县各镇中排名计分,第1名得10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得分。
  (五)基础管理10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的得3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服务业各项活动的得2分;建立服务业统计网络、台帐齐全、报表及时准确的得3分;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工作经费到位的得2分。
   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根据实际进行评分。
  五、表彰奖励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先进集体20个(其中,镇区8个,部门及企业12个),另设先进个人30名。由县政府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县发展服务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统计、地税等部门具体负责。
   本办法由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射阳县2008年服务业主要指标计划表
    2、2008年全县服务业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