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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JE201-C0400-2008-00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编号

射政办发[2008]87号

生成日期 2008-6-26 发布日期 2008-6-27
内容概述

为加强税收征管监控预警,依法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决定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




关于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税收征管监控预警,依法规范税收秩序,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努力实现应收尽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纳税环境逐步形成。同时,区域经济呈现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样化的特点,偷税与反偷税、避税与反避税的矛盾也更加突出。但由于涉税信息不畅,对部分行业、有些税种税源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税收的流失。因此,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切实加强税源监管势在必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增收聚财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监管预警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工作职责,构建税收监管预警机制
  (一)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
  1、税收监管预警信息部门工作职责
  (1)县国税部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全县国税征管工作;二是确定所有纳税单位全年国税创税目标;三是对定报工业企业99家和商业零售企业、供电公司等9家纳税单位实行税务监管,并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及时掌握每月生产经营、纳税情况,按规定做好税收监管预警预报、提醒告诫等工作;四是牵头负责对县内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电子制造、批发零售等建立分行业总税负评估数据模型和建立分行业增值税税负评估数据模型,并与该行业整体实际平均税负水平,其中最高、最低税负水平进行比较,与纳税单位实际税负水平比较,以及对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调整,公布行业税负水平和定额标准;五是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供全县国税收入分行业、分纳税单位分税种税收入库与上年同期情况表;六是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供监管预警单位的基本情况台账、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等。
  (2)县地税部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全县地税征管工作;二是确定所有纳税单位全年地税创税目标;三是对定报企业100家和建筑房地产业、饮食娱乐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29家纳税单位实行税务监管,并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及时掌握每月生产经营、纳税情况,按规定做好税收监管预警预报、提醒告诫等工作;四是牵头负责对建筑、房地产、交通运输等建立分行业总税负评估数据模型和负责建立分行业营业税等税种税负评估数据模型,并与该行业整体实际平均税负水平,其中最高、最低税负水平进行比较,与纳税单位实际税负水平比较,以及对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调整,公布行业税负水平和定额标准;五是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供全县地税收入分行业、分纳税单位分税种税收入库情况及上年同期情况表;六是每月向财政部门提供监管预警单位的基本情况台账、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等。
  (3)县财政部门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牵头并配合国、地税部门抓好全县收入征管工作;二是负责汇总所有纳税单位全年国、地税创税目标;三是对定报工业企业46家纳税单位实行税务监管,并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及时掌握每月生产经营、纳税情况,按规定做好税收监管预警预报、提醒告诫等工作;四是每月汇总国税、地税、财政部门重点监管的定报企业和其他重点纳税单位基本情况台账资料、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税收监管预警预报、提醒告诫等资料,并及时传递给国、地税部门;五是负责每月汇总并通报定报工业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国、地税收入入库情况;六是负责每月汇总并通报分行业、分税种税收入库情况及与上年对比分析表;七是负责通报每月各征管部门、镇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八是新增加的重点企业在次年由财政部门负责提出财税部门分管方案,报县政府审定等。
  2、税收监管预警信息平台的基本内容
  (1)及时建立台账。一是每年1月20日前各纳税单位向监管的财税部门(国税或地税或财政部门)报企业基本情况及当年主要目标安排情况;1月30日前县国税、地税、财政三个部门分别对监管的纳税单位建立基本情况台账。基本情况及主要指标包括:纳税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注册资本、主营项目、预计年产值、利润目标、全年计划销售收入、创税目标、工业用电量,次月5日前登记上个月实际开票销售收入、创税及纳税数和工业用电量等。二是从2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国、地税部门将监管单位基本情况台账报财政部门汇总,每月7日前财政部门将汇总后所有单位的台账传国、地税部门。
  (2)及时掌握动态。一是每月10日前各纳税单位填报《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分别报分管的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二是每月15日前国、地税部门分别将监管单位汇总情况送县财政部门汇总,财政部门将汇总的情况再传送国、地税部门,实行资源共享,掌握企业动态变化。动态信息表的内容主要包括:当月预计的开票销售收入、纳税额、工业用电量 ,上年同期数、占年度目标百分比、同比增幅等。三是每月18日前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分别根据纳税单位上报的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和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分管的财税部门形成对纳税单位评价分析意见,20日前送财政部门汇总后,再传送国、地税部门。
  (3)及时提醒告诫。一是根据纳税单位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每月10日前国税、地税税务管理员及时提醒纳税单位申报纳税;二是每月8日前财政部门牵头,国、地税部门配合,及时通过媒体公布纳税单位上月末累计纳税额、增长额、增幅、占全年纳税目标进度;三是每季后5日内国、地税部门分别公布同行业国、地税税负水平;四是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及时对纳税额与年初创税目标、与序时进度、与行业税负水平等有关指标有明显异常单位发出预警告诫通知书,国税、地税部门同时抄送一份给财政部门备案,备案资料每月30日集中传递一次。
  (4)及时帮助服务。一是建立财税部门联系纳税单位制度,财税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全部分工挂钩到纳税单位,突出重点重抓、指导一般,每月10日左右组织人员到纳税单位了解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财税部门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及时传递财税奖励政策信息;财政部门及时帮助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扶持;三是财税部门要创新服务举措,细化服务内容,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3、税收监管预警信息交换方法
  由于税收监管预警信息交换网络平台是一个系统工程,软件开发、专业技术暂不具备条件,且投入较大,因此,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要加强调研学习,逐步搭建税收监管预警信息交换网络平台。在此之前,纳税单位与县国税、地税、财政之间先行通过互联网邮箱传递或纸质传递。县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必须明确专人切实做好涉税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工作,以保证涉税信息及时畅通。
  (二)建立税收监管预警告诫制度
  1、税收监管预警告诫的对象。单位税负明显低于同行业税负水平的,开票销售收入、纳税额等主要指标下降、持平、增幅低于10%以下的纳税单位为税收监管预警告诫的对象。
  2、税收监管预警的重点。
  (1)税收实绩与创税目标、序时进度差距较大;
  (2)产值、销售收入与纳税额的比例明显异常;
  (3)纳税额与工业用电量不对等;
  (4)单位现金流量与实际生产能力有明显异常;
  (5)超出行业税负评估数据模型差异范围;
  (6)账、实、据、表不符,有做假账、错账嫌疑的;
  (7)税务发票有大头小尾嫌疑的;
  (8)财务会计核算不准确;
  (9)其他偷、逃税现象。
  3、税收监管预警告诫的程序。
  (1)收集分析。每月初,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收集汇总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基本情况台账、单位上报会计报表及其会计资料,重大事项说明等,分别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对比、分析,查找异常问题。
  (2)调查核实。对发现纳税单位有关指标和行为有异常现象的,当日或次日由分管的财税部门组织人员到有关纳税单位通过听介绍、看报表、查账册、进车间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生产经营关联事项核实、与会计核算资料核实等。
  (3)预警事项。对接受调查核实的纳税单位存有上述税收监管预警重点内容中问题之一的,进行准确认定,形成对纳税单位提醒告诫意见。
  (4)预警告诫。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分管的财税部门在2日内对存有问题的重点监管单位下发《税收预警预报告诫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等。
  4、税收监管预警告诫的形式。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对分管的有问题纳税单位视单位多少、问题大小、涉及的范围等情况,通过以下渠道将《税收监管预警告诫通知书》传送到单位,或汇总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或政府及部门下发通报,或直接下发《税收监管预警告诫通知书》(书面纸质)到单位。传输渠道和公布媒体:
  (1)互联网;
  (2)射阳县税收监管预警信息交换网络平台;
  (3)射阳县政务网;
  (4)射阳财政网;
  (5)射阳时报;
  (6)其他可发布的税收监管预警告诫形式。
  5、税收监管预警结果的运用。
  (1)信誉评估。根据国税、地税、财政三部门对纳税单位监管、服务所掌握的情况,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左右,对纳税单位评定纳税三类信用等级,一类企业(A)、二类企业(B)、三类企业(C)。对第三类企业作为财税部门重点监管对象,对第一类企业向金融部门推荐为信誉单位,优先投放贷款,财政扶持资金也向其倾斜等。
  (2)专项检查。对预警告诫无效的单位,县财政、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视情况下发《税收预警防范强制整改通知书》,实行税务发票控制、资金流向控制、财务核算控制等。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税收监管预警告诫责任制
  (一)建立工作机构。税收监管预警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税收监管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县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有关具体实施工作。
  (二)实行定期会办。县政府每月组织召开税收监管预警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分块组织召开有关纳税单位税收监管预警告诫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部署税收监管预警告诫工作。
  (三)加强督查通报。县税收监管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部门税收监管预警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的重点:税源台账建立情况、辖区内税收征缴情况、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情况、预警告诫工作实施情况等。县财政部门每月通报各镇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排名等情况,通报规模企业、重点行业税收贡献情况等。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 :
  1、2008年国税、地税、财政部门重点管理的纳税单位名单;
  2、射阳县纳税单位基本情况台账格式;
  3、射阳县纳税单位月度主要动态指标对比分析表(提供下载);
  4、税收预警告诫通知书式样(提供下载)
  5、税收预警防范强制整改通知书式样(提供下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