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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射阳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JE201-B0600-2008-00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编号

射政办发[2008]97号

生成日期 2008-7-21 发布日期 2008-7-26
内容概述

职责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关于印发《射阳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射阳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射阳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负责本镇(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
  2、按照省、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镇(区)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本镇(区)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的标准和要求。
  3、制定海洋渔业生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4、研究解决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监督检查各村(居)和海洋渔业生产单位实施“三化五覆盖”的情况。
  6、敦促企业法人对从业人员全面实行财产及人身保险。
  7、加大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公益性事业和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的经费投入。
  8、对本镇(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进行考核。
  二、县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县安监局: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牵头检查考核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推进工作;监督检查各海洋渔业生产单位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2、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的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滩涂养殖渔船的安全管理,负责职务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以及安全教育;负责渔业无线电管理、应急通讯和信息传递等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持“海域使用证”滩涂养殖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滩涂养殖安全生产保证金交纳情况。
  3、盐城射阳海事处:负责建立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助预案;负责在海难事故发生时组织、调动专业救助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海上搜救。
  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海洋渔业生产人员的职业管理,督促各海洋渔业生产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保险,落实其他劳动保障政策。
  5、县财政局:负责制订推进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的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的经费投入。
  6、县公安局:负责用于海洋渔业生产的摩托车、农用车的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7、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沿海排水闸和闸管区的安全管理,禁止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渔船过闸出海,不允许超员运载人员的渔船从闸管区入滩。
  8、县监察局:负责监督各镇(区)和县各有关部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的有效开展。
  9、县民政局:负责落实海洋渔业生产伤残人员的社会救济和海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0、县农机局:负责滩涂作业拖拉机的管理、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以及安全教育工作。
  11、射阳工商局:负责海洋渔业生产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生产经营许可,并制订鼓励发展的优惠政策。
  12、射阳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发布海洋天气和海况预报,并建立有效途径,定向、连续向渔民和滩涂作业人员发布气象信息。
  13、射阳边防大队:负责落实出海人员的登记、检查管理,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责任措施以及滩涂生产治安管理;参与海洋渔业生产海难事故的搜救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