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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JE201-C0900-2008-00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编号

射政办发[2008]93号

生成日期 2008-7-15 发布日期 2008-7-22
内容概述

为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进程,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关于印发《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现将《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进程,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全县应参保人数为47 万人。2008年确保完成扩面2万人,征缴基金1000 万元;争取完成扩面3万人,征缴基金1500万元(各镇区扩面任务附后)。
  二、考核内容
  1、当年应参保人数、款项的足额解缴;
  2、农保票据、单证、表的及时领、缴;
  3、参保人身份证件和单位人员缴费清册的准确核对上报;     
  4、养老保险金领、退保业务的核对;
  5、养老金领取者生存情况稽核和农村居民养老补贴人员生存状况核查的登记、填报等。
  同时,对新农保政策宣传和向保险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劳保局具体负责,按照《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细则》(附后)逐条逐项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业务费和奖金。业务费标准为每扩面1人8元。对完成争取指标前三名的镇(区)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其余完成争取指标的镇区分别奖励3000元。业务费和奖金在县农保中心业务费中列支,主要用于宣传发动及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由县劳保局负责解释。

附:2008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下载)

  射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细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