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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能 |
| 索引号 |
JE202-A0300-2008-001 |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委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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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
2008-5-20 8:38:46 |
发布日期 |
2008-5-20 |
| 内容概述 |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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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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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审核;做好全委重点工作的督办;牵头组织重点课题的调研;组织办理县人大建议,县政协提案;抓好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财务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国防经济动员的方案、动员预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检查全县国防经济动员工作;承担国民经济和应急生产储备方面的职责;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考核、职称、机构编制管理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区域经济发展和重要经济带的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专项、区域等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经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动态,提出动员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分析财政、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贯彻建议;参与研究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监督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参与审核股票发行方案,监督上市公司资金运用,引导资金投向;指导、监督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组织、参与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办理本委行政复议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合作科) 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全县经济形势的预测、预警和分析;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的跟踪、管理、考核工作。 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牵头负责我县参与南北挂钩、接受上海辐射等工作;落实省加快苏北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的思路和建议,牵头组织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和劳动力转移工作;做好与其它地区间的产业转移、项目合作等工作,组织相关的经贸洽谈及技术交流活动;参与西部开发等有关工作。 (四) 固定资产投资科(外经科、招商科) 负责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宏观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资金平衡意见;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能源、交通、原材料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县能源、交通、原材料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负责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牵头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提出县级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年度总规模及资金配置意见,安排县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对国家、省市县出资的大中型项目和县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投资概算控制及稽查督导。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承担县招投标办公室职能。 研究制订全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政策;宏观指导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承担国内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口设备的有关免税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或转报工作,对县重点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外贸的发展战略、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及调控政策;牵头负责产业、产业集群招商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农产品关税配额的有关工作;按照授权和分工承担有关出国(境)团组、人员的预审。 (五)农村经济科(海洋经济科) 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衔接平衡农、林、牧、渔、水利、农机、气象等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研究扶贫促小康、控减农民负担及农村现代化、农业标准化等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负责转报、审批农、林、水及农产品加工等项目,组织编报、争取农业重大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批、认定工作,组织申报、审批和实施龙头企业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引导和调控工作;编制以工代赈计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农村能源和新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 参与沿海开发规划的制定,负责推进沿海开发建设,做好有关海洋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 (六)工业科(高技术产业科、信息产业) 分析全县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工业现代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全县工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衔接、平衡全县工业经济及相关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工业产业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全县工业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规划、结构调整导向意见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支柱产业、产业集群、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指导有关工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负责全县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扎口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财政性建设翻金(包括国债、贴息和资助等) 的工业类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和授权对政府投资项目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根据授权和分工负责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审核转报或者会同县有关部门审核转报应当由国家、省市发改委核准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做好全县汽车零部件产业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天然气规划布局、政策研究及建设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环境整治、地质勘探、水资源平衡规划、计划;编制地理信息系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县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素质提高的重大高技术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等项目;参与新产品鉴定、高新技术产品与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以及产学研等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前期活动;负责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作;促进高新技术创业(风险) 投资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积极推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研究制订全县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电子政务建设等专项规划,提出相关的政策措施、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承担有关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单位的认定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软件园区建设,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统筹、协调全市基础通信网、计算机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及其基础通信管线,以及电子政务与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重大工程;组织、指导市级交换平台、GIS公共平台、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重点业务系统和网站的建设,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及安全认证工作,推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共享,促进互联互通;组织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和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省相关部门组织的电子信息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执业) 资格培训、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转报、资金引导及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息化建设招投标、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信息化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重大问题;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分析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研究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教育布局调整意见。 编制全县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服务业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服务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管理;负责服务业项目核准、备案和转报的有关工作;编制县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规划;提出国内贸易发展战略;做好棉库建设等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重点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与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及其他重点商品的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重大问题,安排流通基本建设项目。 (八)旅游科 协助处理旅游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制订旅游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人事、信息、信访、档案、资产管理及相关行业事务工作;负责拟定旅游发展规划、资源项目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景点(区)管理处等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 (九)粮食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对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和宏观调控;负责核发我县《粮食收许可证》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牵头做好地方粮食储备入库、轮换、保管等工作;搞好粮食行业指导;培育粮食市场体系,为粮食生产和流通提供市场信息;履行粮食局承担的除管理粮食工业企业以外的行政职能。 (十)综合改革科 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和改革;参与研究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制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县城和乡镇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政府转变职能和宏观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推进社区综合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工作。 (十一)企业与市场改革科(县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县证券期货监管办公室) 指导和推进全县企业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改革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改革试点;把关审核企业改革方案,负责指导企业联合、重组、兼并、拍卖、依法破产等改革工作;督查指导企业改革方案实施工作;督查指导已改制企业的规范完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企业期股、期权、外部董事和监事设立等改革试点工作;参与研究推进国有(集体)资产管理营运体制改革。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负责全县要素市场的规划、审批、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要素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运行规则;研究制定全县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意见;负责资本市场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对证券、期货、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研究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资本运营工作,对企业上市、债券发行、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企业再融资等工作进行指导服务;负责对各类证券服务、投资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协助拟上市企业选好中介机构。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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