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审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领导
局机关成立“射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今后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前期准备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培训。对本机关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结合审务公开、审计结果公告等内容,全面贯彻《条例》精神。二是组织清理。认真清理2003年以来,本局各类文件资料,初步确定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报请审核。三是组织编撰。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规定,认真编制本单位的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四是组织录入。根据县信息中心的规定,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计算机录入。五是组织移交。在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材料进行整理,统一移交县档案局。
三、后续管理
《条例》施行后,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扎实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规范化的传递机制。在文件生成后20日内,电子文档传至县信息中心,纸质文档传至县档案局。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文件的索引登记、传递,办理好交接手续。二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开展检查,保证应公开和依申请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事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要专题办理,专人负责,专人答复,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不出现信息公开事项的复议和诉讼现象。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附:射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
射阳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张 程(审计局副局长) 82352061
成员:杜龙华(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 82352060
周益新(审计局工作人员) 82352060
张金娣(审计局工作人员) 8235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