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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关于“天然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
| 索引号 |
JE216-D0102-2008-006 |
| 发布机构 |
县物价局 |
文件编号 |
射价管字[2008]07号 |
| 生成日期 |
2008-5-9 |
发布日期 |
2008-5-28 |
| 内容概述 |
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
关于“天然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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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天然居”商品房房价的报告》悉。根据《射阳县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射政发[2004]242号)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天然居”1-9号9幢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面积15798平方米,自行车库面积1300平方米。核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为2350元/平方米,你公司可在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自行车库平均价格为1300.00元/平方米。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环境等住宅差价由你公司确定,整幢商品房楼层、朝向增减差价额代数和分别为零;整个项目(以一次报价为准)环境增减差价额代数和为零。 二、上述价格内含规定配置的社区和物业用房的建设费用。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射 阳 县 物 价 局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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