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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 |
关于“通射商住楼”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
| 索引号 |
JE216-D0102-2008-010 |
| 发布机构 |
县物价局 |
文件编号 |
射价管字[2008]13号 |
| 生成日期 |
2008-6-16 |
发布日期 |
2008-7-8 |
| 内容概述 |
制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 |
关于“通射商住楼”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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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同心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悉。根据《射阳县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射政发[2004]242号)和《盐城市物价局贯彻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文件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8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通射商住楼”普通住宅商品房,住宅面积3682.75平方米,核定普通住宅商品房基准销售价格为2200.00元/平方米,你公司可在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内确定具体价格水平;单位(套)商品房的楼层、朝向、环境等住宅差价由你公司确定,整幢商品房楼层、朝向增减差价额代数和分别为零。 二、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此复。 射 阳 县 物 价 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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