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政府信息公开 >> 县物价局 >> 业务工作 >> 本单位各类文件 >> 正文
| 信息名称 |
关于核定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
| 索引号 |
JE216-D0103-2008-014 |
| 发布机构 |
县物价局 |
文件编号 |
射价费字[2008]23号 |
| 生成日期 |
2008-5-14 |
发布日期 |
2008-7-8 |
| 内容概述 |
|
关于核定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
|
射阳县燃气管理所: 你所报来“关于请求核定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标准的请示”悉。根据盐城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盐市价发[2004]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所这次培训按下列标准收取费用: 一、培训费:每课时4元; 二、培训资料等费用按实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仅限于本批培训,希你所在培训收费时做好公示工作。 射 阳 县 物 价 局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