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2005年县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加强管理,认真实施,确保完成项目任务。
二、随文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责任管理,先签订责任合同一式三份(财政局、科技局、承担单位各一份),再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县科技三项费用是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推广补助费,希望你们按照任务要求,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按时完成研究、开发及推广任务,每年度将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县财政局和科技局。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表:射阳县2005年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指标分配表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五日